矯正署內的刑事政策
21.刑事政策的意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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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代我國刑事政策學者將其區分為廣義與狹義兩者。
廣義者,乃指國家以「預防及控制犯罪為目的」,所為的一切手段與方法。依此說法,刑事政策不必是直接、主要、積極的,凡是與上述目的有間接、從屬關係的社會政策,均屬之。例如,居住政策、教育政策、勞動政策以及公共保護政策等。
狹義者,亦指國家以「預防及控制犯罪為目的」,但針對犯罪人與有犯罪危險之虞者,所運用的刑罰與具有與刑罰類似作用之刑事上諸制度。依此說法,刑事政策必須是與上述目的有直接、主要、積極關係的,才屬之。狹義刑事政策除了刑罰之外,尚包括具有與刑罰類似作用的制度,諸如保安處分、緩刑、假釋、更生保護等。
20.絕對理論的代表人物及其內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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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是報應理論:以報應思想為基礎的刑罰理論
二、是正義理論:以刑罰來報應犯罪行為的惡害,以刑罰的痛苦來均衡犯罪人的罪責,進而實現正義。
三、是贖罪理論:刑罰意味著回復原狀與損害賠償,以消除仇恨,重建社會秩序。
四、代表人物為康德、黑格爾。
19.相對理論的代表人物及其內涵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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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預防思想為基礎的刑罰理論,刑罰本身具有目的性,故又稱目的理論。
一、一般預防理論(十九世紀初期)
(一)刑罰對社會發生之一般性作用,係經由法律明示與刑事司法的科處與執行,對一般民眾產生威嚇的作用,進而達到預防犯罪之目的。
(二)代表人物為封。費爾巴哈,其提出心理強制理論。
二、特別預防理論(十九世紀末期)
(一)以個別化的預防方式作為構想的刑罰理論,強調犯罪人之再社會化。
(二)代表人物:封。李士特,其將犯罪人區分為習慣犯、機會犯(偶發犯)予情況犯,主張於刑事刑罰中加入教育刑罰與保安刑罰。
18.調和理論的內涵與代表人物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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絕對理論與相對理論都未能涵蓋全部的刑罰意義與目的,為了符合刑事司法的實務需要,由學者那格勒、李普曼提出折衷說,並由封。希裴首先倡用「綜合理論」之名。
報應須在預防之先。
調和說明:
1.
報應思想與一般預防的調和:依行為程度與罪責定出刑罰,增強民眾的法意識,把刑罰當作威嚇犯罪的手段。
2.
報應思想與特別預防的調和:在報應刑罰的範圍內進行刑事矯治。
17.刑罰存在的依據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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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國家政策上的依據
2.
社會心理上的依據
3.
個人倫理道德上的依據
4.
矯治人犯與社會防衛上的依據
16.刑罰的特性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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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倫理性
2.
強制性
3.
痛苦性
4.
伸縮性
5.
輔助性
6.
必要性
7.
一身專屬性
8.
個人贖罪性
9.
最後手段性
15.刑罰的基本原則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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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罪責原則
2.
罪刑法定原則
3.
人道原則
4.
必要性原則
5.
目的性原則
6.
相當性原則
7.
平等原則
8.
再社會化原則
14.生命刑留置論的論點有哪些?滿一避刑:滿足一條件就避開刑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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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滿足正義的需求
2.
一勞永逸的確實除害效果
3.
避開私自刑罰
4.
符合刑罰經濟原則
13.生命刑廢止論的論點有哪些?不完美的錯誤,很殘酷,你沒有權利,也沒有必要,讓被害者無法取得損害賠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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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生命刑的不完善性
2.
忽視人為錯誤的可能性,造成不可回復的後果
3.
生命刑的殘酷性
4.
國家沒有權利剝奪人民的生命
5.
生命刑無絕對必要性
6.
生命刑執行的結果,將使被害者無法取得損害賠償。
12.自由刑的意涵及其作用?應報嚇阻隔離矯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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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涵:由刑事司法體系剝奪犯罪者的人身自由,將其拘禁於一定處所,並施以刑事矯治的刑罰手段。
作用:
以刑罰的痛苦來報應犯罪行為的惡害,即應報的作用
以法律明示與刑事司法的科處與執行來威嚇一般民眾不敢嘗試犯罪,即嚇阻的作用
將犯罪者與一般民眾隔離開來,使其無法再度傷害社會,即隔離的作用。
透過教化期使受刑人能改悔向上,培養適應社會生活之能力,即矯治的作用。
11.短期自由刑之弊端有哪些?威嚇無功教化無效學好不足學壞剛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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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期過短,無法產生足夠的威嚇效力
刑期過短,教化矯治亦難收成效
受刑人容易自暴自棄,因而違犯更重之罪。
受刑人彼此頻繁接觸,因而常有惡性感染之弊
10.短期自由刑之救濟方法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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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嚴禁短期自由刑之宣判
2.
擴大使用罰金刑
3.
緩刑與緩起訴之運用
4.
易科罰金
5.
易處工作罰
6.
週末監禁與半監禁
7.
損害賠償
8.
市民權的剝奪
9.緩刑制度有哪些類型?作用為何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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緩刑之宣告制 + 緩刑之執行制
1.
舒緩監獄擁擠
2.
符合刑罰經濟原則
3.
避免短期自由刑之弊端
4.
能使犯罪者較易順利復歸社會。
8.緩刑之立法趨勢?適用條件配合撤銷條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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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緩刑適用條件日漸寬大
2.
與保護管束相互配合
3.
撤銷假釋的條件日漸嚴苛
7.假釋制度的作用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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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舒緩監獄擁擠
2.
符合刑罰經濟原則
3.
避免社會性代價
4.
鼓勵中長刑期受刑人自新
5.
救濟中長刑期的弊端
6.
不用關滿全部刑期,使受刑人較易順利復歸社會
6.罰金刑的意涵?賠償金贖罪金,賠贖,音近發音不標準的「賠死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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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希臘古代的賠償金制度與日耳曼民族的贖罪金制度演變而來,是由刑事司法體系判令犯罪人繳納一定金額金錢的一種懲罰手段。
6.罰金刑的作用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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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舒緩監獄擁擠
2.
能增加國庫收入,改善國家財政狀況。
3.
使犯罪者避免短期自由刑的弊端
4.
能使犯罪者較易順利復歸社會。
5.罰金刑之優點?apply to anonymous
alternative,economic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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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適用於以謀利為目的的犯罪者
2.
適用於機構法人
3.
具有匿名性,可保護犯罪者的名譽與社會信用。
4.
可作為短期自由刑的替代方案
5.
符合刑罰經濟原則
4.罰金刑之缺點?function,unequal,not my
money,unwilling,valuel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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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一切問題均以金錢來解決,容易動搖刑事司法體系的功能
2.
並不能對所有犯罪者平等地作用
3.
無須以自己的金錢來繳納罰金
4.
若犯罪者不願或無力繳納,可能逼使他違犯更多罪行。
5.
在教化矯治此刑罰功能上的價值較小。
3.保安處分之意涵?與刑罰在本質上有何不同?依據痛苦特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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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當代雙軌制刑法中,保安處分與刑罰具有同樣的重要性,兩者相輔相成,互為補充。
與刑罰在本質上有以下不同之處:
1.
刑罰依據行為與行為人的刑事責任,保安處分則依據行為與行為人的社會危險性。
2.
刑罰本質上具有痛苦性,而保安處分之受處分人感受到痛苦,只是執行處份時不可避免的副作用。
3.
刑罰具有懲罰性、倫理性與非難性,而保安處分針對犯罪危險性提出社會防衛措施,並不具有懲罰性與非難性。
1.保安處分制度有哪些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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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
感化教育
2.
監護
3.
禁戒
4.
強制工作
5.
強制治療
6.
保護管束
7.
驅逐出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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